《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根据2025年5月30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两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其中第十四条提到,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农业机械抵押贷款和农业机械融资租赁业务,简化办理手续,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