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10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庆彬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青海省海东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西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庆彬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庆彬利用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行长、北京分行行长、总行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贷款授信、贷款审批、员工招聘等事宜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5年9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王庆彬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招商局集团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青海省海东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