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市公司江苏新能(603693)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公告,罚款金额令人咂舌。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海力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因旗下江苏如东H2#海上风电场工程超出批准用海范围、擅自改变用海方式,被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合计罚款6226.78万元。

  风电场天然是优质的融资租赁标的物,江苏新能之前就有公告与金租的合作。所以胖达猜这个被罚的项目大概率应该也做了租赁。随手查了中登,果不其然,这个项目早在2021年已经被工X金租和建X金租做了联合租赁。

  江苏新能

  江苏新能全名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市,实控人为江苏省国资委。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风能发电、光伏发电、新型储能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新能源发电控股装机容量179万千瓦,权益装机容量146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权益装机容量114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权益装机容量21万千瓦,生物质发电项目权益装机容量10万千瓦;独立储能控股装机容量20万千瓦/40万千瓦时。

  公司最新市值147.2亿元。2025年年报显示,公司总资产179.71亿,归母所有者权益70.69亿。全年营收20.87亿元,同比微降0.58%;归母净利润5.07亿元,同比增长21.73%;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11.40亿元,同比增长15.26%。

  胖达说

  海上风电场,资产价值清晰、现金流可预期、政策环境稳定,是非常适合的融资租赁标的。但这次事件给所有参与方提了个醒:用海合规是海上风电项目的生命线。

  海域不动产权证上的范围就是"红线",碰不得。新能海力这次的问题,本质上是在项目变更过程中,手续没跟上工程进度——设计方案优化后,部分机位和海缆位置与原证载范围发生了偏离,先斩后奏,在海域使用管理上是大忌。

  对于租赁公司而言,在尽调时务必核实海域使用权证是否齐全有效、实际用海范围是否与证载一致、项目变更是否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这类合规文件是业务的风控基石,地基不稳,上面盖得再漂亮也是白搭。

  好在江苏新能作为省属国企,家大业大,抗风险能力较强,6000多万的罚款还不至于伤筋动骨。但若是实力不济的公司,这种处罚可能是致命的——轻则资金链紧张、融资受阻,重则项目停工、债务违约。所以呀,不仅仅是这类风电项目,所有涉及合规批复文件的审核,都不可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