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吉林省融资租赁公司现场检查工作计划

  为规范省内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行为,提升企业风险管理能力,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2026年度现场检查计划如下:

  一、检查主体

  吉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长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辽源市、松原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门。

  二、检查对象基数

  全省共有融资租赁公司20家(包括分公司6家),其中:长春市18家、辽源市1家、松原市1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全省融资租赁公司现场检查工作,对辖区内融资租赁公司的现场检查抽查比例为本省已纳入监管的融资租赁公司总数的30%左右。融资租赁公司检查频次通过非现场监管情况决定,监管中发现存在问题及存在较多投诉举报案件的融资租赁公司优先列为被检查对象。

  四、检查结果应用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通报、行业惩戒、行政处罚。

  吉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4月7日